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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办理门诊慢特病

第二、申请大病临时补助

第三、申请慈善补助

一、准备申请材料

二、申请流程介绍

第四、申请两癌补助

第五、申请低保

第六、办理残疾证

确诊癌症后立即办这六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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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办理门诊慢特病

第二、申请大病临时补助

第三、申请慈善补助

第四、申请两癌补助

第五、申请低保

第六、办理残疾证

 

附(需准备资料及流程):

第一、办理门诊慢特病

门诊慢特病的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等。

病历资料:通常需要就诊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近一年内的病历资料和检查资料,如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病检报告、免疫学检查、生化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等。资料为门诊资料的,一般要求提供原件:资料为住院资料或门诊资料已归入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近两年或三年的病历资料,如宜川县要求提供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黄冈市要求对应申报病种准入标准提供近三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

2、选择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许多地区提供了线上办理渠道,如当地的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等。例如,在湖北可以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模块中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在福建,可通过"闽政通" APP 办理,打开首页点击【医保服务】,再点击业务经慢特病病种申请】,填写信息后保存提交。

线下办理:一般可前往本地慢门待遇认定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如长沙,职工限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申报和初审鉴定,居民限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和初审鉴定。参保人员需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机构,并填写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

3、审核与认定

医保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如长沙,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会组织鉴定医师为申报患者的资料进行初市,鉴定合格的,医院将患者信息录入系统,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慢特病门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集中经办机构在专家评审后进行复核。

4、医保

办理时限一般在20个工作日以内,部分地区对于一些特定病种可以即时办结,如济南的4类病种(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等)即时办结,其他病种申报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

5、结果查询与享受待遇

结果查询: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平台、电话或到办理机构现场等方式查询办理结果。如长沙的参申人员可在申报的下月初到初市鉴定医院或医保经办窗口查询评审结果,也可以于日左右登录"湘医保"小程序查询。

享受待遇:参保人员自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通过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如长沙,批通过的下月起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

第二、申请大病临时补助

症申请临时补助的流程

1、备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低保证、特困人员证明、收入证明等,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

疾病诊断证明,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癌症诊断书、病历、检查报告等,明确癌症的类型、分期等信息。

医疗费用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医保报销凭证等,以证明医疗支出情况。

银行卡信息,用于接收补助资金。

2、交申请

依申请受理: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或其家庭成员可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也可受申请人委托,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位、个人代为提出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市民政局申请救助。

主动发现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会及时发现核实辖区内居民罹患癌症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此外,公安、城市执法等单位如发现身处困难处境的癌症患者,也会向市民政局反馈,市民政局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公查情况,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3、核审批

一般程序:适用于支出型救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困难家或个人书面申请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的家庭经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采取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逐一调查核实,视其情况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收到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复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民政局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紧急程序

适用于急难型救助。对于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造成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应视实际情况"先行救助、后置审批",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急难情况缓解后,再安订做助对象、救助事金额等信息,补齐相关资料。

第三、申请慈善补助

癌症患者申请慈善补助

一、准备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患者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医疗证明材料

1)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明确癌症诊断结果。

2)病历资料:包括完整的住院病历,如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

3).费用清单:近期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发票,体现治疗费用支出情况,部分项目可能要求提供一定时间段内的费用材料。

3.其他材料

1)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接收慈善补助资金,需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支行、患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2)申请书:部分项目要求患者手写申请书,阐述患病情况、家庭经济困境、申请慈善补助的原因和诉求等。

3)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代办申请事宜,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流程介绍

1.线上申请流程(以部分可在线申请的慈善机构为例)

1)注册登录:访问慈善机构官方网站或指定申请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填字个人基本信息并登录。

2)填写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涵盖患者个人信息、疾病信息、家庭经济状况等详细内容。

3)上传材料:按系统提示,将准备好的各类申请材料(如身份证、诊断贫困证明等)以电子文档(如 PDF 、 JPEG 格式)形式上传。

2.线下申请流程

1)获取申请表:可前往当地慈善总会办公室、社区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等地点击推荐员申请表格:部分慈善项目也可从其官网下载申请表打印

2)提交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指定地点

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工作人员对提交的中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料完整性、真实性等,可能会通过电话画访、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初审通过后,材料将提交至更高级别部门或慈善机构总部进行复一步审查患者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第四、申请两癌补助

两癌救助申请流程(限乳腺癌、宫颈癌)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向所在地村(社区)妇联提出救助中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中报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对象需是截至2025年6月16日,由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证明患有宫颈浸润癌 IIB 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2.基层汇总:村(社区)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以及申报材料,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妇联。

3.部门核实: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妇联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填报患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基础上,加盖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公章,报市妇联审核。

4.市级审核上报:市妇联汇总、审核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妇联上报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省妇联。

第五、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的流程

1.咨询与准备: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咨询低保政策,了解具体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2.填写申请表: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通常包括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相关证明、自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的凭证、离异婚证及相关法律文书、法定赡养人等的收入证明或协议、法定劳未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等证明、家庭成员中有重病的疾病诊断证费用票据等。

3.提交申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4.初审与公示: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社区内公示中请人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一般为7天。

5.复审与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材料将上报至区(县)民政部门复市,民政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收入情况。

6.审批与发放:以长沙市为例,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并颁发《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自审批通过之日起,申请人可按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六、办理残疾证

办理残疾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印在同一张纸上)。

2)三张两寸近三个月的免冠白底彩照。

3)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

证明材料,为下列三项中任意一项:能体现出双方直系血缘关系的户口本;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其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其双方关系的合法证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5)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盖手印,如为代办)。

6)县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

2.提交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湘易办"超级移动服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过"全国残疾人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cdpf.org.cn)进行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线上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证件照片等申请资料(病例、既往病史等非必需资料由申请人自愿提供)。也可在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对有需要的申请人提供指导或"务。

3.受理、初审:区县(市)残联负责对申请人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并通过办证系统向相关指定医院发起评残请求,同时告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去指定医院进行评残评定。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和告知。

4.残疾评定:指定医院负责对残疾人证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残疾评定,规范填写《残疾评定表》(必须要有评残医生手写签名和医院公章)。指定医院应在申请人评残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评残(含《残疾评定表》扫描件)录入和上传至办证系统。评残纸质资料由指定医院留存,并定期邮寄至区县(市)残联或由区县(市)残联定期到指定医院领取。

5.公示:区县(市)残联在接到指定医院评残结论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标准的成年申请人的评残结论进行公示(申请人可通过省残联网站或公众号联"-"评残公示"专栏进行查询评残结论与救济权利);对不符合残疾标准或未成年申请人的评残结论和复核权利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办证系统有评残结果推送的,区县(市)残联可不再另行告知。

6.审核批准备案:区县(市)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初审、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意见进行审核、批准、备案。

7.寄送上门:对申请合格的申请人实行寄(送)残疾人证上门服务,鼓励各区县(市)实行市内免费邮寄证件服务。不具备邮寄条件的,应通过乡、村两级残疾人组织在出证15日内代领代送残疾人证上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到县或市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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