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 ≤18 岁。
2.必须具有至少一个 RANO 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变;
3.既往未经过治疗, 确诊为儿童原发中枢神经系统生殖细胞肿瘤( 包括畸胎瘤、 卵黄囊瘤、 胚胎性癌等亚型);
4.预计生存期≥6 个月;
5.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标准: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109/L;b) 血小板计数≥100.0×109/L( 非输注血小板后) ;c) 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 ULN) ;d) 谷草转氨酶( AST) 和谷丙转氨酶( ALT)≤2.5×ULN; e) 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70mL/min/1.73m2 或正常血清肌酐( Cr) 。
6.愿意并能够阅读、 理解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者, 儿童或青少年受试者的父母 /监护人有能力在启动任何方案相关程序前理解、 同意和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和 适用的儿童同意表。
1.接受任何其他抗癌试验治疗的患者;
2.既往有严重过敏史, 或对本试验用药品任意成分( 替尼泊苷、 聚氧乙烯蓖 麻油、 二甲基乙酰胺、 无水乙醇、 苯甲醇和顺丁烯二酸) , 或卡铂过敏者;
3.既往或同时合并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心脏血管疾病, 包括先天性心脏病 或心包疾病、 心衰病史、 心肌梗塞、 冠心病、 心脏瓣膜疾病、 心肌病、 心律失常者;
4.有 MRI 禁忌症的患者;
5.给药期间需要接受活病毒疫苗者;
6.严重的并发症和/或基础病, 如消化道出血、 肠梗阻、 肠麻痹、 间质性肺炎、 肺间质纤维化、 肾功能不全、 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 规范降糖方案下 空腹血糖仍≥10.0mmol/L) 等;
7.高血压控制不佳者( 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
8.未控制的活动性全身性细菌、 病毒或真菌感染者.
9.HIV 或梅毒感染患者.
10.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的患者.
11.妊娠或者哺乳期的女性.
12.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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