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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评估非阳离子肽-IL-22BP mRNA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抗肿瘤活性的临床试验

基本信息

注册号/项目编号:ChiCTR2600123933
招募状态:尚未开始
申办方:国家: 中国 省(直辖市): 四川 市(区县): 成都 Country: China Province: Sichuan City: Chengdu 单位(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具体地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Institution hospital: West China Hospit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Address: 37 Guoxue Alley, Wuhou District, Chengdu, Sichuan, China
主要研究者:彭星辰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研究分期:I期临床试验
研究疾病: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目标样本量:3

入选标准

1. 男性或女性患者:>=18岁;<=70岁;
2. 组织病理学确认、二线治疗无效、晚期复发/转移性恶性实体肿瘤且临床上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患者(如晚期软组织肉瘤、晚期头颈鳞癌、恶性黑色素瘤患者等);
注:目前晚期软组织肉瘤的一线治疗包括以多柔比星(ADM)和异环磷酰胺(IFO)为主的化疗以及奥拉单抗靶向治疗、二线治疗暂无标准治疗方案。
晚期头颈鳞状细胞癌的一线标准治疗包括帕博利珠单抗(Pembrolizumab)单药治疗或联合含铂化疗,适用于PD-L1表达阳性的患者;传统的一线方案还有含铂化疗联合西妥昔单抗(EXTREME方案)。二线治疗可采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纳武利尤单抗(Nivolumab)或未在一线使用的帕博利珠单抗,以及多西他赛、紫杉醇或美法仑等化疗药物。
晚期恶性黑色素瘤的一线标准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帕博利珠单抗(Pembrolizumab)或纳武利尤单抗(Nivolumab),以及适用于BRAF V600突变患者的靶向治疗联合方案(如达拉非尼与曲美替尼联合使用)。二线治疗可考虑更换或联合其他免疫治疗药物,如伊匹单抗(Ipilimumab),或者在一线靶向治疗失败后采用免疫疗法;也可选择传统化疗药物,如达卡巴嗪(Dacarbazine)或替莫唑胺(Temozolomide)。
3. 肿瘤组织IL22蛋白表达为阳性。
4. ECOG 体力状况评分:0~1分;
5. 预计生存期>=3个月;
6. 距离前次化疗/放疗/手术超过28天;
7. 距离前次使用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超过6周;
8.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即随机前14天内相关检查指标满足以下要求:
(1) 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90g/L(14 天内未输血);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80×10^9/L
(2) 生化检查:总胆红素<=1.5×ULN(正常值上限);血谷丙转氨酶(ALT)或血谷草转氨酶(AST)<=2.5×ULN;如有肝转移,则ALT或AST<=5×ULN;内生肌酐清除率>=6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3) 心脏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9.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 受试者必须按照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指南签署EC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并署上日期。知情同意书必须在进行任何方案相关程序(不属于受试者常规医疗的部分内容)之前签署。
(2) 受试者必须愿意而且能够遵守日程表规定的访视、治疗方案、实验室检查,及遵守研究的其他要求。

排除标准

1. 4 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2. 肿瘤位置靠近大血管或气管; 3.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 4. 对于女性受试者: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5. 患者有活动性肺结核、细菌或真菌感染(≥2级 of NCI-CTCAE 5.0);有HIV感染活动性 HBV感染,HCV感染。 6.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的; 7. 受试者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8. 受试者正在接收免疫抑制治疗的。 9. 有药物滥用史或已知的医疗、心理或社会状况,如酗酒或吸毒史。 10. 已知对研究IL-22BP(包括任何辅料)有过敏、超敏反应或不耐受。既往有任何药物、食物、接种疫苗的严重过敏史,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呼吸困难、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 反应)等。 11. 筛选期至全程注射药物后12个月,女性受试者有怀孕计划或男性受试者的伴侣有怀孕计划。 1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

研究实施地点

医院 科室 城市 联系人 电话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

其他信息

信息来源: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
浏览次数:15
发布日期:2026-05-01
最后更新: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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