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 >=18 岁,男女不限,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配合完成检查;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肿瘤,如:
(1) 甲状腺髓样癌(MTC);
(2)神经内分泌肿瘤(如胃肠道/胰腺神经内分泌瘤);
(3)胃癌或其他有文献支持的 CCK-2R 表达实体瘤;
3、病灶可被影像学识别(CT/MRI/PET),有可疑转移或复发部位;
4、美 国 东部肿瘤协作组(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2 ;
5、预期寿命 >= 3 个月肾功能和肝脏功能良好。 (ALT<=150 U/L、AST<=120 U/L、Cr<=180 μ mol/L) ;
6、血象符合检查要求(白细胞 >= 2.5×10/L,血小板 >= 60×10/L,血红蛋白 >= 90 g/L);
7、若为女性受试者,非妊娠、非哺乳,并愿意在研究期间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8、在研究前至少 4 周未接受任何可能影响靶点表达的抗肿瘤治疗或造影检查(如放疗、靶向药物)。
1、已知对探针成分(如 minigastrin、DOTA、螯合剂、Ga 等)过敏者。 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3、合并严重未控制的疾病(如心衰、感染、癫痫等。) 4、接受其他放射性核素治疗/造影剂治疗且未达适当洗脱期(一般为 4 –6 周)。 5、近 14 天使用与胃泌素相关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可能干扰探针结合。 6、无法完成 PET/CT 或者 PET-MR检查(如幽闭恐惧、不能平卧)。 7、精神状态不适合签署知情同意,或无独立行为能力。 8、过去的一年内,除了参与本临床研究预期的辐射暴露之外,曾参与其他研究方案或临床护理,使得辐射暴露超过 50 mSv 的有效剂量。 9、任何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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