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 18-75 周岁;
2.经组织学诊断的宫颈癌、子宫体癌患者(包括鳞癌、腺癌、腺鳞癌、神经内 分泌癌、未分化癌等),临床分期为 I-IVA 期(FIGO 2018 分期);
3.根据 RECIST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的病灶;
4.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和心、肺、肝、肾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实验室检查结果满足下列标准: 血红蛋白>=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2×10^9/L 或白细胞计数>=4.0×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 总胆红素<=1.5×ULN;血清肌酐<=1.0×ULN;
5.ECOG评分0-2分;
6.预期生存期>=3个月;
7.有潜在生育能力女性在入组前的72h内血清或尿HCG为阴性(绝经后妇女必须闭经至少12个月便被视为无生育能力。对于已被证实接受了输卵管结扎术的妇女,不要求进行妊娠试验);
8.无宫内节育器者;
9.有潜在生育能力女性在试验中愿意采取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
10.依从性好,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既往接受盆腔放射性治疗、肿瘤靶向治疗、免疫治疗;
2.双侧输尿管梗阻,不能置入输尿管支架或行肾盂造瘘术者;
3.孕妇或哺乳期者;
4.合并直肠阴道瘘/阴道膀胱瘘/未控制的阴道大出血或存在瘘风险者;
5.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6.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 定量检测结果超过检测下限值),或 HCV 感染(HCV RNA 定量检测结果超过检测下限值);
7.患有严重基础疾病,导致无法安全给予试验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需接受全身用药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入组前 3 个月内出现过失代偿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为 III 和 IV)、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
8.有其他恶性肿瘤史者(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9.患有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者;
10.正在参与其他临床试验或停止临床试验不足 4 周者;
11.有顺铂用药禁忌症者;
12.影响认知能力的神经或精神异常者;
13.经研究者评估病灶,无法行腔内放射治疗者;
14.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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