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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肿瘤特异性环状RNA抗原的mRNA疫苗联合PD-1抑制剂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基本信息

注册号/项目编号:ChiCTR2600117516
招募状态:尚未开始
申办方:国家: 中国 省(直辖市): 广东省 市(区县): Country: China Province: Guangdong City: 单位(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具体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Institution hospital: Sun Yat-sen Memorial Hospit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Address: No. 107 Yanjiang West Road, Yuexiu Distirct, Guangzhou
主要研究者:宋尔卫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研究分期:I期临床试验
研究疾病:晚期恶性实体瘤
目标样本量:20

入选标准

1. 患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而且能够遵守研究方案;
2. 性别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
3. 预期生存期≥ 3 个月;
4. 患者通过组织学或者细胞学证实为不可切除的或转移的晚期实体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胰腺恶性肿瘤、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黑色素瘤、结直肠癌等;
5. 接受治疗前可通过穿刺活检或者手术获取足量的新鲜肿瘤组织者,或可获得石蜡组织切片者,标本通过RT-qPCR分析/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证实来自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circFAM53B-219aa的表达。
6. HLA基因分型检测(抽取外周血进行检测,利用聚合酶链反应-直接测序法(PCR-SBT)+sanger测序,并参照IMGT/HLA数据库进行分型或采用特异性引物进行PCR的SSO或SSP法或NGS技术),再运用 NetMHCpan和MHCflurry等预l测模型预测肿瘤特异circFAM53B- 39aa与HLA-I(HLA-A、-B和-C)分子的结合肽段及结合力,纳入rank值<2的HLA分型的患者。
7. 根据实体瘤反应评估标准 RECIST v1.1(参见附录 4,实体瘤反应评估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或单纯骨转移病灶;
8. 对标准治疗无反应或无标准治疗或不能耐受其副作用的患者;
9. ECOG 体能状态评分 0 ~ 2;
10.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a) 血常规检查: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 血小板计数(PLT)≥75×109/L; • 血红蛋白(Hb)≥90 g/L; b) 肝功能检查: AST、ALT 和碱性磷酸酶≤2.5×ULN(正常值上限),总胆红素(TBIL)≤1.5×ULN,但下列情况除外: • 若确诊肝转移的患者:AST和/或ALT≤5×ULN; • 若经证实肝或骨转移患者:碱性磷酸酶≤5×ULN; • 若确诊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3.0 mg/dL; c) 肾功能检查:血清肌酐≤1.5倍ULN; d) 凝血功能检查:APTT≤1.5×ULN,同时INR或PT≤1.5×ULN; e) 心脏彩超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f) 肺功能检查:FEV1≥60%。
11. 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患者,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年内采用至少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细胞注射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
12. 患者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已经恢复(CTCAE 5.0≤1)或能够满足试验方案中规定的检测值(除外2度外周神经病变、脱发、皮肤白斑/激素替代治疗可控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胰岛素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以及除外经研究者判断不会因疫苗恶化的不可逆的毒性事件)。

排除标准

1.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需要全身治疗;
2.由研究者判断的伴有无法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者。需要止痛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在入组前已经有稳定的止痛治疗方案,适合姑息性放疗的症状性病灶应该在入组前完成治疗;
3.伴有严重心脏疾病或不适,预期无法耐受化疗者,包括但不限于:致命性心律失常或更高级别的房室传导阻滞,不稳定型心绞痛,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瓣膜病,心电图显示透壁性心肌梗死,控制不住的高血压;
4. 入组前4周内接受放疗、化疗、内分泌治疗,或正在参加任何干预性药物临床试验;
5.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6. 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允许激素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用于替代性治疗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类固醇激素)。
7. 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病史(如HIV血清检测阳性)。
8. 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
9. 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患者。HBsAg或HBcAb阳性患者如果HBV D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HCV抗体阳性患者如果HCV R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携带者参加研究,需酌情安排抗病毒治疗,并在研究期间定期复查进行核酸拷贝数定量检测。
10. 活动性梅毒。
11. 入组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形式的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疫苗。
12.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患者。
13. 对研究中拟使用药物,包括但不限于mRNA疫苗、特瑞普利单抗或其组分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病史。
14. 正在使用禁止与试验药物合并用药的药物(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活疫苗等),除非在入组前7天停止使用该药物。
15. 其他研究者评估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和依从性等的情况。

研究实施地点

医院 科室 城市 联系人 电话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广东省

其他信息

信息来源: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
浏览次数:38
发布日期:2026-01-26
最后更新: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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