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不限瘤种;
3. 符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中失眠的诊断标准;
4. 意识清楚,能配合完成量表评估及治疗;
5. ECOG评分0-2分,预期生存期>=6个月。
1. CES禁忌症:癫痫病史、颅内金属植入物、严重心律失常、治疗区域皮肤破损或感染; 2. 其他原发性睡眠障碍(如不宁腿综合征、发作性睡病); 3. 患有颅内肿瘤的患者; 4. 严重精神疾病史(如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 5. 长期、规律使用镇静催眠药物; 6. 伴有严重或不稳定的心、肝、肾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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