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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氨酸限制性饮食用于骨源肿瘤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基本信息

注册号/项目编号:ChiCTR2500112619
招募状态:尚未开始
申办方:国家: 中国 省(直辖市): 上海 市(区县): Country: China Province: Shanghai City: 单位(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具体地址: 中国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650号 Institution hospital: Shanghai General Hospital,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Address: 650 Xinsongjiang Road, Songjiang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主要研究者:孟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研究分期: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研究疾病:骨源性肿瘤
目标样本量:25

入选标准

1. 在实施任何试验相关流程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男性或女性,年龄18-75岁;
3. 病理组织活检确诊为骨源性肿瘤;
4. 根据RECIST v1.1(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Version 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的病灶不可视为可测量病灶);
5. ECOG(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Performance Status)评分为0-1分;
6. NRS-2002(Nutritional Risk Screening 2002)评分<3分;
7. BMI(Body Mass Index)>=18.5(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8. 能经口进食或经营养管进食,且能耐受肠内营养;
9. 足够器官功能,受试者需满足以下实验室指标:
(1) 近14天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的情况下,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
(2) 血小板>=75×10^9/L;
(3) 近7天内无输血或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的情况下,血红蛋白>=8 g/dL;
(4) 血清白蛋白>=3.0 g/dL;
(5) 总胆红素<=1.5×ULN(Upper Limit of Normal);
(6) 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如存在肝转移,则AST和/或ALT <=5×ULN,总胆红素<=3×ULN;如存在肝转移或骨转移,碱性磷酸酶(AKP)<=5×ULN;
(7) 肌酐清除率>=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或血清肌酐<=1.5×ULN;
(8)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 尿蛋白<2+(如尿蛋白>=2+,可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24小时尿蛋白定量<2.0 g者可入组);
10.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避免异性性交,或使用年失败率低于1%的可靠有效避孕方法;研究治疗开始前3天内血清HCG(Human Chorionic Gonadotropin)检测必须为阴性,且受试者必须处于非哺乳期;若女性已绝经但未满足绝经后状态定义(即非月经期未连续>=12个月,或除绝经外存在其他原因),且未接受绝育手术(如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则仍视为具有生育能力;
11. 所有具有受孕风险的受试者(无论性别),均须在整个治疗期间直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20天(或末次化疗药物给药后180天)内,持续使用年失败率低于1%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认知功能障碍或心理疾病导致无法理解研究内容的患者; 2.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或脑膜转移的患者; 3. 有临床症状的中度或重度腹水患者(即在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需接受治疗性穿刺引流者;仅影像学显示少量腹水且无临床症状者可入组); 4. 未控制或中度至重度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 5. 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严重吸收不良综合征、麻痹性或机械性肠梗阻;气管食管瘘、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或腹腔脓肿;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发生过CTCAE(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3级或以上消化道外出血,或3个月内发生过CTCAE 2级或以上出血(如异常阴道出血、呕血); 6. 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或导致被迫中止研究的因素(经研究者判断),包括但不限于:酗酒、药物滥用、合并其他需联合治疗的严重疾病(如精神疾病)、实验室指标严重异常、家庭或社会因素,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研究数据完整性的状况; 7. 已知对本研究药物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存在过敏反应者; 8. 糖尿病血糖控制不佳者; 9. 高血压控制不佳(在常规降压治疗下,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或既往有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病史; 10.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包括:脑血管意外(CVA)、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心肌梗死、重大血管疾病(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如需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近期动脉血栓形成);临床症状未控制的心脏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NYHA(纽约心脏协会)心力衰竭分级II级或以上、超声心动图示左室射血分数<50%,或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11.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2. 研究者判断其他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研究实施地点

医院 科室 城市 联系人 电话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

其他信息

信息来源: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
浏览次数:26
发布日期:2025-11-17
最后更新: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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