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病理确诊消化道恶性肿瘤(I–III期),年龄18–75岁,KPS≥70,拟行限期手术;
2. CAPS-5总分≥23(中度及以上PTSD症状);
3. 如服用精神科药物,剂量稳定≥3个月;
4. 能够使用电子随访设备;
5. 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本研究。
1. 拒绝参加本研究; 2. 对酰胺类局麻药过敏; 3. 怀孕或哺乳期; 4. 存在SGB禁忌症:如凝血功能障碍(INR>1.5–2.0;APTT超过正常上限的1.5–2.0倍)、局部皮肤破溃/感染、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心肌梗死、青光眼等; 5. 解剖异常:如颈椎先天畸形(颈椎融合、椎体发育不全等)、颈部手术或外伤导致解剖改变、颈部肿瘤累及星状神经节附近等; 6. 正在接受SGB治疗; 7. 既往接受SGB治疗且未见疗效; 8. 精神分裂症或其他影响SGB操作及评估的精神障碍; 9. 中度或重度创伤性脑损伤; 10. 过去30天内存在中度至重度物质使用障碍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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