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18-75周岁。
2、经组织学确诊的、可切除的胆道恶性肿瘤,且达到R0切除的患者。
3、术后病理提示有以下高危因素:淋巴结阳性、脉管侵犯、神经侵犯等。
4、既往未接受过全身性的系统化疗。
5、ECOG评分为0~1。
6、骨髓及器官功能良好: 需要同时满足: ①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白细胞(WBC)≥3.0×109/L,白蛋白(ALB)≥32 g/L,且无出血倾向; ②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碱性磷酸酶(ALP)≤2.5×正常范围上限(ULN),有肝转移时≤5×ULN;总胆红素≤1.5×ULN; ③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根据Cockroft-Gault计算)。
7、预计生存期≥3个月。
8、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若受试者无阅读知情同意书能力(如:文盲受试者),则需由见证人见证知情过程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对研究药物及其辅料过敏的患者。
2、已知或疑似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淋巴转移。
3、不能终止使用或入组前2周内未终止使用CYP3A、CYP2C8和UGT1A1的强抑制剂或者诱导剂(如抗惊厥药[苯妥英、苯巴比妥或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圣约翰草[St.John’t Wort]、葡萄柚汁、克拉霉素、伊曲康唑、洛匹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特拉匹韦、伏立康唑、阿扎那韦、吉非罗齐、茚地那韦等)。
4、存在肠道梗阻的症状和体征。
5、既往5年内或者目前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子宫原位癌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除外。
6、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长期使用类固醇。
7、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育龄期受试者拒绝接受避孕措施的患者。
8、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9、弱势群体,包括精神疾病者、认知损伤者、危重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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