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1.患者年龄3-6岁,依据经临床病理报告确诊为恶性肿瘤;
2.韦氏幼儿智力量表得分<90分
3.照顾者为患者的父亲或母亲;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知情同意、自愿参加;
6.对认知训练提升患儿认知功能存在一定兴趣,愿意配合完成研究者;
第一部分 1.照顾着有精神障碍或有心理疾病者; 2.不能配合访谈及由于各种原因拒绝参加本研究 第二部分 1.病情较严重,术后生存期 <6月; 2.患有心衰、脑出血等严重疾病及不能合作者; 3.目前正在接受其他认知训练治疗者; 4.对认知功能有影响的其他疾病史,如创伤性脑损伤或精神病史; 5.无法或不愿意进行研究程序或治疗,或患儿可能不符合研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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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 | 重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