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18-80岁,男女不限;
2.组织学确诊的不可切除胆囊癌及肝内外胆管癌;
3.既往未接受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介入、PVE、免疫、靶向治疗等);
4.ECOG PS:0~1分;
5.预计寿命> 3 个月;
6.主要脏器功能正常,符合下列要求(在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 1)血红蛋白[HB]≥90g/L; 2)中性粒细胞绝计数[ANC]≥1.5×10^9/L; 3)血小板[PLT]≥100×10^9/L; 4)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如为肝内胆管癌或有肝转移,TBIL≤2.5倍正常值上限; 5)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如为肝内胆管癌或肝转移,则ALT和AST≤5×ULN; 6)血清肌酐[Cr]≤1×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7.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7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结果为阴性,且自愿在观察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8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观察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8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8.预计依从性好者,能按方案要求随访疗效及不良反应;
9.签署知情同意书。
1.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 2.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II级以上心脏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50%;(2)不稳定型心绞痛;(3)研究治疗开始前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5)QTc>450ms (男性);QTc>470ms (女性)(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若QTc异常,可间隔约2 分钟连续检测三次,取其平均值);(6)心肌谱酶检测LDH>240IU/L;AST>40IU/L;CK-MB>25IU/L;α-HBDH>250IU/L。 3.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者(收缩压≥140mmHg或者舒张压≥90mmHg)(基于≥2次测量获得的BP读数的平均值),允许通过使用降压治疗实现上述参数; 4.有出血体征或病史的患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入组前 4 周内发生任何出血或出血事件 CTCAE 3 级的患者,有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 5.凝血功能异常(INR>1.5×ULN、APTT>1.5×ULN),具有出血倾向者; 6.尿常规检查显示尿蛋白++,确认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 7.严重腹泻; 8.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且可能复发; 9.己知对研究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10.筛选时出现无法控制的感染或无法解释的>38.5℃的发热; 11.其他经治医师认为不适合纳入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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