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龄:大于18岁,男女不限;
2. 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确诊为不可切除胆道恶性肿瘤(包括胆囊癌、肝内胆管癌、肝门部胆管癌);
3. 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和肿瘤介入治疗(包括治疗性TACE、TAE、HAIC、TARE等),≤6个周期的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允许纳入。
4. 不接受静脉化疗,肿瘤病灶局限于腹腔的患者。
5. 合并有肝硬化患者Child-Pugh评分≤7分,无合并肝硬化患者ALBI≤2级
6. 具有可测量的肿瘤靶病灶(满足RECIST 1.1标准);
7. 预期生存期> 3个月;
8. ECOG PS:0-1分;
9.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
a) 血常规检查:
血红蛋白(Hb)≥90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 /L; 血小板(PLT)≥75×10^9 /L;白细胞计数(WBC)≥3.0×10^9 /L;
b) 生化检查:
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 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3×ULN;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
c)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10. 育龄妇女在开始治疗前必须进行阴性妊娠试验(βHCG),育龄妇女和男子(与育龄妇女发生性关系)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治疗剂量给药后6个月不间断地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11. 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1. 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混合性肝细胞癌-胆管癌也应排除) 2. 既往接受过针对PD-1/PD-L1靶点和/或CTLA-4靶点的药物(≤6个周期的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除外); 3. 已知对任何一个研究药物存在过敏史; 4. 自身免疫疾病并需要10mg泼尼松/日(或等效剂量)以上激素治疗。 5. 活动性肺部感染; 6. 首次研究用药前28天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预计研究期间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8. 既往接受过或准备接受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受试者; 9. 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III-IV级心功能不全(NYHA标准); 10. 活动性出血、活动性溃疡、肠穿孔、肠梗阻、大手术后30天内;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1.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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