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儿纳入标准:(1)明确确诊为恶性骨肿瘤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下;2.(2)经解释同意参与本研究;(3)无精神疾病及合并其他严重疾病。照顾者的纳入标准:(1)承担主要照护责任的家庭成员,即24小时照顾时间最长、承担照顾任务最重者;3.(2)年龄≥18岁,能够配合调查;4.(3)经解释同意参与本研究。
1.排除标准:(1)患儿有精神障碍或严重并发症;(2)家庭合并其它重大创伤事件;2.(3)照顾者为专业陪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