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及性别:18或以上,75岁或以下,男女不限;
2.接受此次治疗前半年内,未接受过头颈部的局部治疗,包括手术、放射治疗;
3.术后接受同步放化疗或单纯放疗或未经治疗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或单纯放疗的患者;
4.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头颈部鳞癌;
5.住院或门诊放疗患者;
6.存在以下高危因素:淋巴结包膜外侵犯,手术切缘阳性或不足,邻近切缘,分期为T3N0M0-T4N3M0,淋巴结位于IV 或V区、脉管侵犯、周围神经浸润,或手术医生考虑存在高危复发因素的患者;
7.ECOG评分为0-2;
8.患者本人或亲属具有足够的认知和阅读能力,如参与者和其合法代表无识字能力,知情同意过程应有见证人参加,由参与者或其合法代表口头同意后,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9.接受此次治疗前未接受过头颈部放射治疗;
10.能够积极配合后期电话、门诊或网络(如微信)随访。
排除标准: 1.因各种原因导致术后未进行放疗的患者; 2.既往头颈部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患者; 3.不能配合治疗后2年内电话或网络(如微信)或门诊随访的患者; 4.经项目组医生判断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退出标准: 1.患者出现突发的伴随性疾病,导致其不宜继续参加试验, 需要持续性的治疗(原因必须被记录); 2.任何原因的患者意愿退出试验(原因必须被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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