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 18岁至70岁之间,性别不限;
2.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研究期间的方案并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3.行头颈部放疗(总放疗剂量 70Gy 左右);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评分0-1分,预计生存时间大于6个月;
5.经主治医师及研究者评估,重要脏器功能能够承受治疗风险,血常规:ANC≥1.5×109/L;PLT≥80×109/L;Hb≥90 g/L;血生化:TBIL≤1.5×ULN;ALT和AST≤2×ULN;BUN和Cr≤1.5×ULN且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6.育龄女性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及男性受试者的伴侣同意在研究期间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如禁欲、绝育手术、避孕药或其它避孕措施等)。
1.合并其它原发性肿瘤的患者、合并脑转移患者; 2.具有血液学疾病的患者如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 3.合并有其余部位感染导致的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高的患者; 4.合并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或肝肾疾病的患者;慢性口腔溃疡及其他口腔慢性病病史; 5.有严重的伴随疾病,包括经治疗未控制稳定的内科疾病,或神经或精神病史(如痴呆或癫痫)等,不宜接受放疗; 6.具恶性胸腔积液或恶性腹腔积液或伴有肠梗阻; 7.妊娠或哺乳妇女; 8.预期在本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的患者; 9.近 1 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0.既往的肠内外营养或对免疫营养素的任何成分过敏; 11.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与该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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