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龄大于18岁,性别不限;
2. 正在接受精准抗肿瘤药物(包括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拮抗剂、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等)治疗患者;
3. 符合WHO口腔毒性量表 Ⅲ级口腔黏膜炎诊断标准;
4. 一般情况良好,KPS>60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
5. 主要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下列标准: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ANC≥1.5×109/L,PLT≥80×109/L,Hb≥90g/L;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TBIL<1.5×ULN,ALT、AST<2.5×ULN有肝转移受试者可<5×ULN,BUN和Cr≤1×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6.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1. 存在口腔、食道其他病变或有药物接触过敏史; 2.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或任何其他可引起口腔黏膜炎的药物; 3. 不受控制的感染和(或)代谢病; 4. 凝血功能异常,或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倾向及血栓倾向; 5. 研究者判断其他可能影响临床研究进行及研究结果判定的情况; 6. 精准抗肿瘤药物应用前就存在严重的口腔溃疡、口腔感染、口腔扁平苔藓、口腔黏膜白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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