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在18岁以上,经医院病理科确诊为口腔恶性肿瘤并进行放射治疗的患者;
2.初次放疗,且照射野包括舌面在内;
3.Karnofsky(KPS)功能状态评分≥50分;且无严重心、肝、脑、肾等器质性损害者;
4.患者自愿参加,意识清醒,能正常交流,无精神疾病和认知障碍的患者。
1.全舌切除的患者; 2.在放疗期间使用影响味觉功能的药物(如细胞保护剂氨磷汀、增加唾液的药物匹罗卡平等); 3.已知或怀疑对实验相关材料过敏的患者; 4.选用的穴位皮肤有破损、水肿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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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 | 上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