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理明确诊断为晚期/转移性实体瘤;
2.标准治疗失败,有紫杉醇应用指征;
3.根据RECIST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4.年龄≥18,性别不限;
5.ECOG 0-2分(ZPS,5分法)
6.预计生存期不少于3个月;
7.入组前1周血常规无异常,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
血小板计数(PLT) >80*109/L;
血红蛋白>9g/dL;
8.入组前一周肝肾功能无明显异常
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
ALT/AST≤3倍正常值上限(无肝转移),或≤5倍正常值上限(肝转移)
CCr>50mL/min;
9.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和女性,都需要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育龄期女性入组时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0.愿意并且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
1.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及其他抗肿瘤治疗; 2.入组前4周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或试验期间可能接受择期手术; 3.周围神经病变(NCI CTC 4.03)2级或以上; 4.既往发生过抗微管药物过敏,或者对蓖麻油过敏; 5.妊娠(妊娠试验阳性)或者哺乳期; 6.既往治疗不良反应未恢复到(NCI CTC 4.03)1级,研究者判断无临床安全风险的除外; 7.有中枢性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8.有活动性感染; 9.有免疫缺陷相关病史,包括HIV抗体阳性; 10.肝炎病史,或病毒滴度>ULN; 11.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病史; 12.精神障碍或依从性差; 13.研究者认为存在其他严重病史不适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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