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龄 18~70 周岁,性别不限;
2. 入组前需经过4个周期的诱导化疗的患者;
3.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且根据临床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分期(第 8 版)为局部晚期胰腺癌;
4. 肿瘤大小(术前增强 CT 扫描最大径测量)≤5 cm;
5. 入组前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体力状态评分≤2 分,预期生存期在 3 个月以上;
6. 受试者或其法定监护人能够理解研究目的,显示对研究方案足够的依从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 诱导化疗后出现远处转移的患者; 2. 良性和神经内分泌肿瘤患者; 3. 既往接受过针对 LAPC 的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局部消融、针对 LAPC 的局部放疗(除外用于缓解肿瘤相关症状的局部放疗)、外科治疗(除外肿瘤或病理组织活检以及不针对LAPC 的外科切除)的患者; 4. 入组前门静脉系统受侵犯并发门静脉主干闭塞合并门静脉高压和大量腹水者; 5. 入组前 6 个月内存在脑血管意外、脑血管意外病情不稳定或有癫痫病史者; 6. 植入有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等刺激器者; 7. 距离消融区域 2.5cm 内有金属支架或其他金属植入物者; 8. 不能耐受气管插管全身麻醉者; 9. 未控制的合并症,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的或者活动性全身感染、中重度肝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有症状的心力衰竭、不稳定的心绞痛、临床显著的心律失常或精神疾病/社会状况,这些都会限制受试者对研究的依从性; 10. 有临床意义(由研究者确定)的血液、肾脏功能不全,除非研究者可判断是由胰腺癌引起(评估前 2 周内未进行下述参数的纠正和支持治疗):血小板计数<10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红蛋白<90g/L;肌酐>1.5 倍正常值上限; 1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或男性患者的配偶及其伴侣不愿或不能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治疗结束后3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定义将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而定); 12. 1个月内参加过可能影响本试验的其它临床试验者; 13.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对受试者在本试验中构成安全风险的、有可能干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或不适合参加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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