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18-85岁之间;
2.按RECIST1.1标准至少具有一个颅外可测量病灶;
3.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1)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或者KPS分数>70;
(2)血常规检查标准符合:HB≥90g/L (14天内未输血),ANC≥ 1.5×10^9/L,PLT≥80×10^9/L,Alb≥2.8g/dL,血清脂肪酶和淀粉酶<1.5×ULN(正常值上限);
(3)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TBIL≤1.5×ULN(正常值上限);ALT和AST≤2.5×ULN;如有肝转移,则ALT和AST≤5×ULN;血清Cr≤1×ULN,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
(4)心脏射血分数>55%;
(5)血清中钙、钾、镁的水平在标准范围内;
4.没有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
5.具备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
6.过去6个月内,每周规律运动时间<1小时或<2次
7.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既往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2.研究开始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3.身体活动障碍无法完成规定运动方案者;
4.研究者判断依从性较差或不适合进行此项临床试验;
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
| 医院 | 科室 | 城市 | 联系人 | 电话 |
|---|---|---|---|---|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 | 上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