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临床病理学诊断为妇科恶性肿瘤,包括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
2. 首次接受术后辅助化疗或姑息化疗;
3. 已完成全部TP(紫杉醇+顺铂)或TC(紫杉醇+卡铂)方案化疗疗程(4-8程);
4. 依照 Dean’s脱发量表主观评估脱发程度≥ 2级;
5. 无明显脱发相关病史;
6. 一般状况良好,卡氏评分大于等于60分;
7. 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8. 年龄在18岁至70岁之间的女性患者;
9. 同意参加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
1. 既往患有脱发性疾病;或现伴随脱发、斑秃等相关疾病,致使疗效难以判定的患者; 2. 合并严重器官功能障碍,如心、肾、肝功能衰竭的患者; 3. 昏迷、意识模糊、躁动、异动、痴呆、智力低下、无自主判断力及极度虚弱者; 4. 治疗过程中出现了脑转移需要行头部放疗的患者; 5. 明显凝血功能障碍及皮肤感染等疾病,影响针刺治疗者。
| 医院 | 科室 | 城市 | 联系人 | 电话 |
|---|---|---|---|---|
|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 | — | 广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