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发的肝癌患者;
2.所有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3.病理或影像证实且未行或无法外科切除的符合2017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的IIb,IIIa 期肝癌患者;
4.术前两周内行腹部增强MDCT检查;
5.血小板计数大于等于50*109/L;
6.无上消化道出血病史;
7.不伴有肝脓肿或全身性感染脓毒血症患者。
1.肝功能Child-Pugh分级C级或全身多处转移; 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3.全身情况差或恶病质状态,预估生存期较短患者; 4.严重肝肾功能障碍。
| 医院 | 科室 | 城市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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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 — | 天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