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70岁(含18和70岁)的男性或者女性患者;
3.经病理学和组织学检查确诊为CD19/CD20/CD22+B细胞肿瘤,目前无有效治疗方案,如化疗或经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后复发;或者患者自愿选择输注抗CD19/CD20/CD22 CAR-T细胞作为挽救治疗。
4.B细胞肿瘤包括以下3类:
(1)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B-ALL);
(2)侵袭性B细胞淋巴瘤(DLBCL、BL、MCL);
(3)惰性B细胞淋巴瘤(CLL、FL、MZL、LPL、HCL);
5.适应症:
(1)主要治疗后仍有残余病灶,且不适合接受HSCT(auto/allo -HSCT);
(2)CR后出现复发,且不适合接受HSCT(auto/allo -HSCT);
(3)具有高危因素的患者;
(4)经造血干细胞移植或细胞免疫治疗后复发或者疾病无缓解。
6.具有可测量或者可评价的病灶;
7.患者主要组织器官功能良好:
(1)肝功能:ALT/AST<3倍正常值上限且总胆红素≤34.2μmol/L;
(2)肾功能:肌酐<220μmol/L;
(3)肺功能:室内氧饱和度≥95%;
(4)心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
8.患者入组前4周内未接受任何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如免疫抑制药物)等抗癌治疗,且其既往治疗相关毒性反应在入组时已恢复至≤1级(脱发等低级毒性除外);
9.患者外周浅静脉血流通畅,可满足静脉滴注需求;
10.患者ECOG评分≤2,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者。
1.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或半年内有妊娠计划的妇女;
2.传染性疾病(如HIV、活动性结核等);
3.活动性的乙肝或丙肝感染;
4.可行性评估筛查证明靶向淋巴细胞的转染<10%或者在CD3/CD28共同刺激下扩增不足(< 5倍);
5.生命体征不正常,以及不能配合检查者;
6.有精神或心理疾病不能配合治疗及疗效评估者;
7.高度过敏体质或有严重过敏史,尤其对IL-2过敏者;
8.全身感染或局部严重感染需抗感染治疗受试者;
9.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受试者;
10.医生认为还存在有其他原因不能纳入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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