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70岁(含18和70岁)的男性或者女性患者。
3.经病理学和组织学检查确诊为CD30+淋巴细胞肿瘤,属复发难治,目前无有效治疗方案,如化疗或经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后复发;患者自愿选择将Anti-CD30 CAR-T作为挽救治疗。
4.CD30+淋巴细胞肿瘤:
(1)成人T细胞白血病/淋巴瘤(Adult T-cell leukemia/lymphoma);
(2)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CL);
(3)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AITL);
(4)NK/T细胞淋巴瘤(NK/T-cell lymphoma);
(5)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
(6)肠病相关的T细胞淋巴瘤(Enteropathy-associated T cell lymphoma);
(7)伯基特淋巴瘤(Burkitt lymphoma);
(8)霍奇金淋巴瘤(Hodgkin lymphoma);
(9)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DLBCL);
(10)其他表达CD30+淋巴细胞肿瘤(滤泡淋巴瘤、PMBCL、蕈样肉芽肿等)。
5.受试者:
(1)主要治疗后仍有残余病灶,且不适合接受HSCT(auto/allo-HSCT);
(2)CR后出现复发,且不适合接受HSCT(auto/allo-HSCT);
(3)具有高危因素的患者;
(4)经造血干细胞移植或细胞免疫治疗后复发或者疾病无缓解。
6.具有可测量或者可评价的病灶。
7.患者主要组织器官功能良好:
(1)肝功能:ALT/AST<3倍正常值上限(ULN)且总胆红素≤34.2μmol/L;
(2)肾功能:肌酐<220μmol/L;
(3)肺功能:室内氧饱和度≥95%;
(4)心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
8.患者外周浅静脉血流通畅,可满足静脉滴注需求。
9.患者ECOG评分≤2,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者。
1.处于怀孕期(尿/血妊娠试验阳性)或者哺乳期的女性;
2.近1年内有受孕计划的男性或者女性;
3.患者在入组后1年内不能保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安全套或避孕药等);
4.患者入组前4周内患有无法控制的感染疾病;
5.活动性乙型/丙型病毒肝炎;
6.HIV感染患者;
7.患有严重的自身免疫疾病或者免疫缺陷疾病;
8.患者为过敏体质,对抗体或者细胞因子等大分子生物药物过敏;
9.患者在入组前6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0.患者入组前4周内系统性使用激素(使用吸入激素患者除外);
11.患有精神疾病;
12.患者存在药物滥用/成瘾;
13.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存在其他不适宜入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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