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性或女性,18岁≤年龄≤75岁;
2.经腹部CT检查证实结肠原发灶位于右半结肠(回盲部至脾曲);
3.结肠原发病灶经内镜活检组织病理学诊断为结肠腺癌,包括:乳头状腺癌、管状腺癌、黏液腺癌、印戒细胞癌、未分化癌;
4.经腹部CT或MRI检查,明确诊断同时性肝脏转移癌,依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CT或MR扫描 直径≥10mm);
5.临床评估患者不能取得根治性切除(满足以下任意一点:结直肠癌原发灶不能取得根治性切除;出现不能切除的肝外转移;预计术后残余肝脏容积不够;患者全身状况不能耐受手术);
6.以前没有接受过化疗,系统性靶向治疗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7.预期寿命≥3个月;
8.体力状况ECOG评分为0-2分(0 活动能力完全正常,与起病前活动能力无任何差异;1 能自由走动及从事轻体力活动,包括一般家务或办公室工作,但不能从事较重的体力活动;2 能自由走动及生活自理,但已丧失工作能力,日间不少于一半时间可以起床活动;3 生活仅能部分自理,日间一半以上时间卧床或坐轮椅;4 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5 死亡);
9.在治疗开始前7天以内,实验室检查证实有充分的骨髓功能、肝功能、肾功能、心脏功能: 总胆红素(TBI)≤1.5×正常值上限 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3×正常值上限 脂肪酶 ≤1.5×正常值上限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 m2,INR ≤1.5×正常值上限,病人在服用华法林或者肝素等药物治疗的,如果没有潜在的凝血功能异常也可以参加。中性粒细胞(ANC)≥1.5×10^9/L ,血小板(PLT)≥ 75×10^9/L,血红蛋白(HGB)≥ 90g/L,心电图基本正常;
10.具有潜在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在接受最后一次治疗后至少3个月期间采用高效的避孕方法;
11.患者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1.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2.五年内罹患其他恶性肿瘤;
3.并发需要系统治疗的感染性疾病(艾滋病、乙肝、丙肝和梅毒等);
4.严重的精神疾病;
5.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
6.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
7.六个月内不稳定心绞痛史或心肌梗塞病史;
8.六个月内脑梗塞或脑出血病史;
9.一个月内持续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局部应用除外);
10.伴有严重结肠癌并发症(大量出血、穿孔和完全梗阻等);
11.患者已参加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6个月内);
12.研究者认为不应该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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