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定为肿瘤患者(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
2.接受化疗的患者;
3.ECOG评分0-1分;
4.符合癌因性疲乏的诊断标准,且疲乏评分≥4(采用0-10数值等级量表对疲乏程度进行评分,0=无疲乏,10=最严重的疲乏);
5.年龄18~80岁,性别不限;
6.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严重精神障碍者;
2.伴有言语、认知功能障碍者;
3.过敏体质或己知对本试验中所用药物及其成分过敏者;
4.肝、肾功能指标异常者(ALT、AST、Scr超出正常参考范围上限1.5倍);
5.妊娠和哺乳期女性,或者育龄期妇女试验前血和/或尿HCG检查结果阳性者;
6.依从性较差患者;
7.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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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 | 江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