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龄在18~75周岁之间(含18和75周岁),男女不限;
(2) 拟行病理组织活检或者接受肿瘤外科手术治疗的食管肿瘤、胃肠道肿瘤、肝脏肿瘤与胰腺肿瘤等实体肿瘤患者或疑似食管肿瘤、胃肠道肿瘤、肝脏肿瘤与胰腺肿瘤等实体肿瘤患者;
(3) ECOG评分0-1分;(ECOG评分表见附件1)
(4) 预期生存≥12周;
(5) 血常规、凝血与肝肾功能满足以下标准:血常规:WBC≥4.0×10^9/L或中性粒细胞≥1.5×10^9/L,PLT≥100x10^9/L,Hb≥90g/L;PT或APTT≤1.5ULN;肝肾功能:T-Bil≤1.5×ULT(正常值上限),ALT/AST≤2.5ULN或≤5×ULT(肝转移受试者),ALP≤2.5ULN(如果存在骨转移或肝转移ALP≤4.5ULN);BUN≤1.5×ULT,SCr≤1.5×ULT;
(6) 按照RECIST 1.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7) 女性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有效的避孕措施指的是绝育、子宫内激素装置、避孕套、避孕药/剂、禁欲或伴侣切除输精管等);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受试者;
(8) 能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1) 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脑转移(无症状且不需要治疗的原发或转移性脑部肿瘤除外)、癌性脑脊髓膜炎、心肌梗死(入组前6个月内)、不稳定性心绞痛、或有发生不可控制的心律失常的高度风险、冠脉旁路移植术、脑血管意外(入组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Ⅳ级)、肺栓塞、深静脉血栓、2周内合并需要使用静脉抗生素治疗的感染、器官移植后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2) 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
(3) HBV DNA≥104拷贝数或≥2000IU/ml;
(4) HCV-RNA≥1000拷贝数/ml;
(5) 艾滋病病毒抗体或梅毒抗体阳性者;
(6) 有急性或亚急性肠梗阻,或炎性肠病病史者;
(7) 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妊娠的女性;
(8) 已知对研究治疗中的试验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9)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0) 不能平卧半小时者;
(11) 对显像剂或抗体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12) 不能接受PET/CT显像的患者;
(13)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 医院 | 科室 | 城市 | 联系人 | 电话 |
|---|---|---|---|---|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 | 北京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