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患者依从性良好,能理解本研究的研究流程,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
(3) 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诊的胃癌/食管癌患者;
(4) 营养状况评级为B级或C级(采用PG-SGA营养评估量表);
(5) 预计生存期须大于12周;
(6) 按照RECIST1.1标准,患者具有至少一个可评估病灶;
(7) KPS评分≥50分或ECOG评分≤3分;
(8) 骨髓功能标准:血红蛋白(HGB)≥70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
(9) 肝脏功能标准:ALT、AST≤2.5×正常值上限(ULN),若存在肝转移,ALT、AST≤5×ULN;血清总胆红素<1.5×ULN;
(10) 肾功能标准: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
(11) 入组前2月内检查HCV-RNA低于检测下限,HBV-DNA小于1×10^3;
(12) 非怀孕期或哺乳期女性;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育龄女性/男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 存在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禁忌,如对所含的紫杉醇或白蛋白成分过敏;
(2) 存在严重的伴随疾病:如患有糖尿病且经降糖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者、肾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未控制的癫痫、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障碍史、消化道急性期中等及大量出血、存在未控制的脑转移灶等。对于严重的心脏病,需要评估心功能分级情况,视具体情况排除入组,包括但不限于①NYHA II级以上心力衰竭;②6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不稳定性心绞痛;③临床干预后疗效不佳的室上性或室性心率失常。
(3) 目前或既往有≥II级周围神经病变;
(4) 既往使用紫衫类药物累积达到10个周期;
(5) 在入组前4周内曾参与其它临床研究;
(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试验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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