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为18~70岁(含18和70岁)的男性或者女性患者;
3. 经免疫分型、病理学和组织学检查确诊为CD7+细胞肿瘤,患者目前无有效治疗方案,如化疗或经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后复发;或者患者自愿选择输注抗CD7 CAR-T细胞作为挽救治疗。
4.T细胞肿瘤包括以下4类:
(1) T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T-ALL);
(2) CD7+淋巴瘤;
(3) CD7+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4) 其他CD7+淋巴瘤;
5. 受试者:
(1) 治疗后未达缓解或仍有残余病灶,且不适合接受HSCT(auto/allo-HSCT);
(2) CR后出现复发,且不适合接受HSCT(auto/allo-HSCT);
(3) 具有高危因素的患者;
(4) 经造血干细胞移植或细胞免疫治疗后复发或者疾病无缓解。
6. 具有可测量或者可评价的病灶;
7. 患者主要组织器官功能良好:
(1) 肝功能:ALT/AST<3倍正常值上限(ULN)且总胆红素≤34.2μmol/L;
(2) 肾功能:肌酐<220μmol/L;
(3) 肺功能:室内氧饱和度≥95%;
(4) 心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
8. 患者入组前4周内未接受任何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如免疫抑制药物)等抗癌治疗,且其既往治疗相关毒性反应在入组时已恢复至≤1级(脱发等低级毒性除外);
9. 患者外周浅静脉血流通畅,可满足静脉滴注需求;
10. 患者ECOG评分≤2,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者。
1. 处于怀孕期(尿/血妊娠试验阳性)或者哺乳期的女性;
2. 近1年内有受孕计划的男性或者女性;
3. 患者在入组后1年内不能保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安全套或避孕药等);
4. 患者入组前4周内患有无法控制的感染疾病;
5. 活动性乙型/丙型病毒肝炎;
6. HIV感染患者;
7. 患有严重的自身免疫疾病或者免疫缺陷疾病;
8. 患者为过敏体质,对抗体或者细胞因子等大分子生物药物过敏;
9. 患者在入组前6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0. 患者入组前4周内系统性使用激素(使用吸入激素患者除外);
11. 患有精神疾病;
12. 患者存在药物滥用/成瘾;
13.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存在其他不适宜入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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