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龄:18—70周岁
2. 有吞咽功能,神志清醒、无交流障碍、可回答问题者;
3. 符合相应恶性肿瘤临床诊断标准,预计生存期大于3个月(12周);
4. 符合试验用产品设定的适用人群;
5. 根据研究者判断,需进行营养治疗的患者;
6. 既往未接受过化疗或距离末次化疗12个月以上,经评估目前可以进行化疗,且签署化疗同意书;
7.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参与研究。
有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均排除进入试验:
1. 胃肠功能障碍、肠梗阻、肝肾功能衰竭者;
2.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不耐受者;
3. 长期酗酒、吸毒或滥用药物以致影响试验结果评价者;
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5.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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