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龄大于18岁,性别不限;
2. 接受抗肿瘤靶向药物治疗患者;
3. 符合NCI-CTCAE vs5.0 Ⅱ级痤疮样皮疹诊断标准;
4. 一般情况良好,KPS>60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
5. 主要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下列标准:
(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ANC≥1.5*10^9/L,PLT≥75*10^9/L,Hb≥80g/L;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TBIL<1.5×ULN, ALT、AST<2.5×ULN有肝转移受试者可<5×ULN,BUN和Cr≤1×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6. 能按照医嘱坚持用药、依从性好、配合随访,能理解本研究的情况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 预计生存期<3个月者;
2. 有研究人员认为影响本研究的皮损或皮肤疾病,或有药物接触过敏史;
3. 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激素或抗生素或任何其他可对痤疮样皮疹产生影响的药物,包括中成药及草药;
4. 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不稳定或不能代偿的呼吸、心脏,肝或肾脏疾病)的证据;
5. 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活动性感染、Ⅲ级高血压、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肝肾或代谢性疾病);
6.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和痴呆等;
7. 妊娠或哺乳期患者;
8. 研究人员认为受试者未必能完成本研究或未必能遵守本研究的要求(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或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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