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完全自愿且有自主能力,入组前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
2)组织病理学证实为妇科恶性肿瘤的复发患者;
3)拟行卡铂方案化疗;
4)年龄≥18岁且≤70岁;
5)ECOG:0-2分;
6)预期生存期≥12周;
7)肾功能(血清肌酐值正常范围内);肝功能(AST、ALT为正常上限的2倍以内、胆红素正常范围内);骨髓功能(白细胞>3.0*10^9/l;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100*10^9/l;Hb>80g/L)。
1)既往(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未治愈的恶性肿瘤;
2)患有先天性疾病及传染病患者;
3)既往或目前存在按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为II级或以上心脏病患者或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
4)研究者认为会影响受试者接受研究方案治疗的能力的未受控制的严重医学疾病,例如合并严重的内科疾病,包括严重心脏病、脑血管病、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不受控制的感染、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等;
5)既往使用铂类发生过严重过敏症状的患者;
6)存在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
7)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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