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人受试者≥18岁;
2. ECOG评分为0,1,2;
3. 必须从未接受过免疫疗法;
4. 治疗单纯原发性或局部复发性RP-DDLP;
5. 接受过另一种恶性肿瘤标准化疗的患者,在28天的清除期后符合条件;
6. RP DDLP评估为可手术切除,是经多学科协议同意的后续手术候选;
7. 必须适合进行医学手术;
8. 试验登记后4周内的近期影像学检查,显示累西斯特1.1定义的测量疾病;
9. 必须至少有一个肿瘤能够在临床上进行连续活检,或愿意在试验的新辅助阶段通过图像引导程序进行连续活检;
10. 患者必须具有如下定义的器官/骨髓功能:
a.白细胞 >3 K/μL,ANC>1 K/μL;
b.血红蛋白 > 9 g/dL;
c.血小板 > 1000 K/mm3;
d.血清肌酐 < 2 mg/dL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
e.AST < 1.5x正常上限,ALT < 1.5 x 正常上限,胆红素 < 1.5x正常上限。
1. 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
2. 需要在研究药物治疗后14天内用皮质类固醇(每天10毫克以上的强的松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情况;
3. 已知的HIV或已知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阳性史;
4. 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急性或慢性感染;
5. 试验入组前4周内做过腹部手术;
6. 既往化疗治疗的肉瘤考虑切除或放射治疗的肉瘤在同一部位;
7. 活动性并发第二恶性肿瘤;
8. 目前在治疗水平上使用抗凝剂;
9. 术前3周影像学检查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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