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组研究治疗,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1) 男性或女性,年龄14岁-70岁;
2) 明确诊断为复发/难治性B细胞淋巴肿瘤且满足如下任一项:
a) 复发性:2次及以上骨髓复发,自体或异体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SCT发生在入组前6个月以上)后骨髓复发,或首次缓解12个月内复发。复发定义为:骨髓中原始/幼稚淋巴细胞比例>5%或可量化的MRD+(≥1x10-3);
b) 难治性:标准化疗方案2个周期未达到完全缓解的初次难治,或一线或多线挽救化疗后未达到完全缓解;
c) 费城染色体阳性(Ph+)B-ALL患者需满足如下任意一项:
i.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不耐受或有TKI治疗禁忌症;
ii. 至少接受过两种TKI药物治疗后复发或难治(t315i突变的Ph+ ALL患者对一、二代TKI类药物耐药,在缺乏有效的TKI类药物治疗的情况下,不要求患者必须接受至少两种TKI类药物治疗);
iii. 不适合allo-HSCT(原因包括合并疾病、其他禁忌症、缺乏供者、既往HSCT史、受试者拒绝HSCT等);
3) 入组前3个月内骨髓或外周血肿瘤细胞CD19表达阳性;
4) ECOG≤2;
5) 预计生存期≥3个月;
6) 充足的器官功能储备:
a) 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 ≤ 2.5× UNL(正常值上限)(研究者判断由ALL本身引起的转氨酶升高,ALT和AST≤5×ULN);
b) 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法)≥60mL/min;
c) 血清总胆红素 ≤1.5 × UNL;
d) 经超声心动图诊断受试者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且未见大量心包积液,未见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
e) 室内自然空气环境下,基础氧饱和度>92%。
7) 可建立采集所需的静脉通路,无白细胞采集禁忌症;
8) 育龄妇女在筛选期妊娠试验阴性,并同意在输注后至少1年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输注后至少1年内使用有效的屏障避孕方法;
9) 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并自愿参加本项临床试验。
1) B-ALL单独髓外复发;
2) 患有其他肿瘤(已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宫颈癌、局限性前列腺癌、浅表性膀胱癌、导管原位癌,或其他无病生存超过5年的恶性肿瘤除外);
3) 严重精神障碍者;
4) 有以下遗传性疾病病史:如范科尼贫血,舒-戴二氏综合征,科斯特曼综合征或其他任何已知的骨髓衰竭综合征;
5) 患有II-IV级 (Glucksberg标准)的急性GVHD或广泛慢性GVHD(西雅图标准);
6) 自入组前一年内患有III-IV级心衰或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术、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临床症状突出的心脏疾病;
7) 存在任何留置导管或引流管(如经皮肾造口管、留置导尿管、胆汁引流管或胸膜/腹膜/心包导管),允许使用专用中心静脉导管的患者除外;
8) 合并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CNSL)的受试者(CNS-3 [脑脊液白细胞计数≥5个/uL,可见原始淋巴细胞]);
9)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病史或疾病,如癫痫发作疾病、脑血管缺血/出血、痴呆、小脑疾病,或任何涉及CNS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1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反应阳性;乙肝五项存在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且HBV-DNA检测阳性者;患有丙型肝炎者(HCV-RNA定量检测结果阳性);或存在其他严重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感染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真菌感染;
11) 严重的过敏史或过敏体质患者;
12) 过去2年内存在导致末端器官损伤或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全身疾病调节药物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克罗恩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史;
13) 曾经或正患有间质性肺病(如肺炎、肺纤维化);
14) 因生理、家庭、社会、地理等因素致依从性差,不能配合遵行研究方案和随访计划者;
15) 对环磷酰胺、氟达拉滨或马法兰化疗禁忌患者;
16) 需要在GC197输注后28天内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治疗(≥5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试验期间用于治疗不良事件的除外;
17) 入组前4周内接受供者淋巴细胞输注或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18) 在2周内或至少 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或其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既往接受过CAR-T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19) 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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