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18-80岁;
2、经病理学及影像学确诊的实体肿瘤脊柱转移患者;数目≤3个;
3、ECOG体力状况评分:0-1分,Karnofsky 评分≥60,能耐受穿刺;
4、主要器官功能良好,无严重高血压、糖尿病及心脏病。
5、无放射治疗禁忌症,且既往椎体转移部位未接受过放射治疗。
6、预计生存期≥3个月;
7、签署正式的知情同意书;
8、依从性好,家属同意配合接受生存随访。
1、导致骨质破坏的良性疾病;2、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白血病骨髓浸润;3、怀孕或哺乳期妇女;4、本试验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受试椎体放射治疗或椎体手术的患者;5、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及心脏疾病;6、严重的神经或精神疾病,包括痴呆和癫痫发作;7、凝血功能异常以及有致命大出血风险的患者;8、已知对任一治疗环节有严重不良反应;9、既往4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10、研究者认为应排除在本研究之外的一些明显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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