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患者均经头颈部CT检查及组织细胞学检查诊断为头颈鳞癌;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75岁;3)患者拒绝手术,不可手术或术后复发;4)KPS评分≥60分(ECOG评分为0-1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5)无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治疗前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及血常规检查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必须符合下列实验结果:①血常规检查:白细胞 WBC≥3.5×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红蛋白(Hb)≥100g/L;血小板(PLT)≥80×10^9/L;②血生化检查: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谷丙转氨酶(ALT/SGPT)和谷草转氨酶(AST/SGOT)≤正常高值(ULN)的2.5倍,或在有肝转移的患者中≤5倍正常值上限;血清肌酐(Cr)≤1.5倍正常值上限;③心脏功能检查:心脏左室射血功能>50%;6)受试者自愿接受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治疗,依从性好, 配合随访。
1)治疗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2)预计对此试验不能耐受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3) 患有心理疾病不能配合研究;4) 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相关病史者(如原发脑肿瘤,肿瘤相关性中风、癌性脑膜炎,转移瘤病情未控者);有脑转移病变或病情晚期预期生存期<3个月;5)肿瘤局部破溃出血明显,存在活动或不能控制的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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