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HR-1210 相关肿瘤患者(晚期实体瘤);2.符合sepsis3.0 标准的脓毒症患者(SOFA 评分≥2 分);3.年龄≥18 岁,男女均可;4.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1.受试者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2.给予研究药物前14 天内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的患者;3.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重度过敏反应;4.处于妊娠或哺乳期女性;5.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6.凝血功能异常,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7.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及血栓倾向(如血友病人,凝血机能障碍,血小板减少);8.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其他PD-1 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PD-1/PD-L1 的免疫治疗。
| 医院 | 科室 | 城市 | 联系人 | 电话 |
|---|---|---|---|---|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 | 黑龙江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