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术前经临床、影像学和病理检查确诊为恶性肿瘤的受试者;
2. 进行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毒副反应评估需流质饮食或洼田实验评估需管饲营养受试者;
3. 绝对中性粒细胞(分叶核和带状核)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g/dL;
4. 经过NRS2002营养风险筛查,NRS2002≥3分;
5. 经过PG-SGA营养风险评估,PG-SGA≥2分;
6. 预计生存期>3个月;
7. 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1.5倍正常值上限(ULN);
8. 年龄18~75周岁,性别不限;
9. 受试者神志清楚、无交流障碍、能回答问题;
10. 同意参加本临床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 接受头颈部肿瘤手术或既往接受过头颈部放疗者;
2. 有远处转移者;
3. 受试者同时或既往有其它肿瘤病史;
4. 受试者有活动性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2级of NCI-CTC, 第3版);
5. 严重营养不良,血白蛋白<30g/L;
6. 胃肠道伴有与消化吸收功能异常的疾病;
7. 使用其它营养支持配方食品或药品;
8. 甲状腺功能性疾病;
9. 有严重的心、肺和脑疾病等;
10. 存在难以控制的糖尿病,或其他代谢性疾病;
11. 合并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等;
12. 有肠内营养禁忌症受试者;
13. 肠内营养有过敏或不能耐受的受试者;
14. 酗酒或者药物成瘾;
15. 妊娠或者哺乳,或育龄妇女拒绝避孕;
16.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项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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