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任何研究相关程序开始前获得患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患者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3)经病理学明确诊断的IV期消化道肿瘤患者;
(4)根据RECIST(第1.1版),至少具有一个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螺旋CT或核磁共振(MRI),病灶最大直径≥10mm(恶性淋巴结CT扫描短径≥15 mm);
(5)东部肿瘤协调组(ECOG)一般状况评分≤3分;
(6)各器官功能基本正常(在无持续支持治疗的情况下,入组前1周之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0g/dl;胆红素 正常或<1.5×ULN;AST(SGOT)、ALT(SGPT) < 2.5×ULN (如果肝转移则<5×ULN);血清肌酐<1.5×ULN;
(7)预计生存期≥3个月。
(1)2周内曾接受过复方苦参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2)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3)仅有不可测量的病灶如胸水、肺癌性淋巴管炎、腹水、腹膜癌性病变,弥漫性肝侵犯,骨转移;
(4)有严重、未控制的器质性病变或感染,如失代偿的心、肺、肾功能衰竭等导致不能耐受化疗的患者;
(5)正在参加或最近30天内参加过另一项临床研究;
(6)对本试验药物过敏者;
(7)既往有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药物成瘾或酒精依赖者;
(8)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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